罪犯孙忠信,男,1975年11月17日出生,住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广兴庄村158号。

本院于2024年6月25日作出(2024)苏0312刑初440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孙忠信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罪犯刘孙忠信所患疾病未达到暂予监外执行严重疾病的范围和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百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罪犯孙忠信不予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