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杜亚蒙,女,2023年7月3日,本院以(2023)苏0583刑初669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杜亚蒙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杜亚蒙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相关病例资料。2023年10月19日,经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诊断,苏州市立医院出具诊断意见:罪犯杜亚蒙妊娠诊断成立。

经审查,罪犯杜亚蒙处于怀孕期间,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将罪犯杜亚蒙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