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民法院全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体系

“未成年代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202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人”原则,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到立案、调解、审理、判后各个环节中。东台法院坚持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全面保护理念,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防线,切实让司法力量为新时代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关口前移,夯实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基础桩”。

法治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基石,也是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幸福健康的强有力护盾。我院积极发挥“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前沿阵地优势,在立案大厅设立涉幼涉少绿色通道,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探望等民事纠纷,指派专人登记立案、现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知书》,温馨提示当事人守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大厅同时设立心理咨询室,由一名法官助理结对一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分别从法治宣传、心理辅导两个维度双重发力,引导当事人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把法治的温度和力度传递到每一位当事人,用心用情用法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汇聚合力,共筑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防火墙”。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我院积极深化与检察院、共青团、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协同合作,建立联动机制,邀请相关部门至法院参观、开展座谈交流,对未成年权益保护及犯罪源头治理等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切实以司法保护“小支点”撬动全社会协同“大格局”;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推进等工作,有力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的有机衔接,努力让关爱少年儿童在社会蔚然成风,为未成年人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和家庭环境。

 延伸职能,孕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风气”。

法治的种子,随着一次次“请进来”和“走出去”,深深播撒在孩子心间,萌发着蓬勃的生命力。我院积极拓宽法院审判职能,延伸司法保护作用,结合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紧盯保护薄弱环节,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促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法治教育栏目,通过讲授法治课、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等形式,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护航未成年人在法律的沐浴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