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监狱

                 

2024〕苏镇狱减建字第2059号

    罪犯马放,男,1990年8月4日出生,江苏省新沂市人,汉族,大学专科教育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381199008040673,现在江苏省镇江监狱八监区服刑。

    2020年12月14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3刑初92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马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犯不服,提出上诉,法院审理期间,上诉人马放申请撤回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1日作出(2021)苏刑终126号刑事裁定,准许上诉人马放撤回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5月26日交付执行。

    罪犯马放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2月、2022年8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2023年11月、2024年5月获得表扬6次,确有悔改表现。鉴于该犯系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马放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镇江监狱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