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监狱

                 

2024〕苏镇狱减建字第2060号

罪犯陆刚,男,1985年9月5日出生,重庆市合川区人,汉族,初级中学教育文化,公民身份号码500382198509051130,现在江苏省镇江监狱八监区服刑。

罪犯陆刚,曾因吸食毒品于2011年被行政拘留。

    2020年12月23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7刑初41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陆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犯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0日作出(2021)苏刑终72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4月27日交付执行。

    罪犯陆刚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2月、2022年7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获得表扬6次,确有悔改表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陆刚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镇江监狱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