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深化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江苏法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全省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依法保护不动产产权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江苏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不动产纠纷案件,引导规范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秩序,为保护企业和个人合法产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具体数据见表1、表2

1: 江苏法院不动产纠纷案件一审结案情况(单位:件)

类型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不动产物权纠纷

332

333

308

367

334

385

不动产合同纠纷

39361

33624

31768

37220

33263

34813

合计

39693

33957

32076

37587

33597

35198

注:表中不动产物权纠纷包含不动产登记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地役权纠纷、抵押权纠纷等5

三级案由;不动产合同纠纷包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抵押权合同纠纷等3个三级案由。下表同。

 

2: 江苏法院法院不动产纠纷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单位:天)

类型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一审

二审

再审

一审

二审

再审

一审

二审

再审

一审

二审

再审

一审

二审

再审

一审

二审

再审


不动产物权纠纷

139

100

161

120

119

192

142

124

65

114

104

429

107

88

94

86

98

-


不动产合同纠纷

105

86

112

107

79

97

117

84

198

82

73

153

71

78

170

60

74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