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积极应对诉讼费下调压力
作者:林操场 发布时间:2007-05-14 浏览次数:1234
本网徐州讯:新诉讼费交纳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在确保当事人低成本打官司的同时,不断采取多项有效措施,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办案成本,积极应对诉讼费下调压力,确保新诉讼费交纳办法顺利实施。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新《办法》正式实施后,该院党组率先学习了新《办法》的主要内容,并专门召开全院大会,统一全体干警的思想,积极引导干警以正确的心态对待新《办法》的实施。同时,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全体干警逐条学习新《办法》,尤其是立案庭干警要将新《办法》学深、学透,并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和研究新《办法》的各项内容和操作方法,确保准确适用新《办法》。
二是加强领导,充实审判力量。新《办法》正式实施后,诉讼门槛大大降低,各类案件大幅攀升,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该院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增加立案庭一线工作人员,充实立案工作力量,确保立案工作顺畅、有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一线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并积极在民一庭、民二庭和人民法庭推行“一审一书”工作模式,增加审判辅助力量,减轻审判人员工作压力,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确保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优质高效运作。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办法落实。要求立案庭及时更新立案大厅展板,全面公开新《办法》规定的诉讼费交纳范围与标准,努力增强诉讼费收取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规范收费。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立案庭、法庭立案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在立案大厅设置监督信箱、监督电话、监督卡,自觉接受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把新《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协调指导,促进纠纷非诉化解决。主动加强与司法、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自觉将司法审判、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全力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积极引导矛盾纠纷的非诉化解决,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指导力度,强化农村、社区和企业等基层组织调解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努力促使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消灭于萌芽状态,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
五是主动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法院因诉讼收费标准降低所带来的办案经费压力等问题,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努力争取经费保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