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法警大队贯彻《内务条令》在“全、活、常”上下功夫
作者:梅丰华 发布时间:2007-05-16 浏览次数:1691
本网徐州讯:《内务条令》是各级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依据,是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法规。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新沂法院法警大队在贯彻落实好《内务条令》上着重在“全、活、常”上下功夫。
一是“全”。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一学习上全落实,在学习条令上不论是正式干警的 ,还是聘任人员的,都必须全员额到位学习;二内容上全领域,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干警必须将条令内容具体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三落实上全时空,把贯彻条令渗透到每个人,每件事,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方法“活”。采取辅导、讲座、演讲、竞赛等多种方法进行;二是手段“活”。广泛运用版报、橱窗、广播等载体,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内容“活”。在学习实践中,不仅熟记基本内容,还要理解条令的精神实质,学以致用。
三是在“常”。在制定实施,一是常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主要目标制定有力措施,常抓不懈;二是常用。学习贯彻落实条令,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边学习,边落实;三是常查。贯彻落实《内务条令》贵在经常,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利用集会,点名,训练等各个时机进行检查,确保条令在各项工作中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