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日前,新沂法院应邀参加徐州市新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的座谈会,为该局答疑解惑,以案释法,受到了普遍欢迎和好评。

座谈会上,行政庭针对近期工商管理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商业贿赂行政处罚案件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指出,剖析了原因,对工商管理机关存在的一些疑惑作了详细的法律阐释。分管院长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一、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规范送达方式,以直接送达为主。部门规章的送达规定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冲突时,民事诉讼法是当然的依据;二、处罚对象要明确。对企业处罚应查明企业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性质,严格与个体工商户区分,避免被处罚主体的错误而导致不予执行;三、重视对违法行为证据的固定,保证认定事实的正确性;四、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以纠正违法行为为目的,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徐州市新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对新沂法院多年来给予的工作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表示对法院提出的宝贵意见将认真加以学习、研究和改进,并希望今后能更多地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热忱欢迎法院随时对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指导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