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518下午,六合区法院与区妇联联合召开诉调对接工作会议,就进一步落实市法院、市妇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委托或邀请妇联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讨论。会上,总结回顾了2003年以来区法院特邀妇联干部为陪审员、调解员所开展的工作,并部署了2007年下半年工作。为做好以后工作,该院与区妇联确立了四项原则,共同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发展。

一是着眼大局,紧密协作原则。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出发,将委托或邀请妇联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作为法院与妇联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发挥各自优势,不但法院可以委托或邀请妇联参加诉讼案件的调解,而且妇联在调处涉及婚姻家庭问题纠纷时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法律支持的要求,相互联动,紧密协作,进一步拓展诉调对接的范围。

二是积极主动,周密安排原则。法院与妇联对相互合作的要求都纳入各自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对诉调对接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安排,形成合力。法院与妇联均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办理相关手续。在下半年,双方还将开展庭审观摩等活动,加大对妇联调解人员法律培训力度。

三是坦诚相对,边摸索边总结原则。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双方不争论、扯皮,而是及时、敞开沟通,共同制定改进措施。同时,定期召开回头看会议,认真分析隐蔽性问题,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案件移交的具体程序和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诉讼对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四是明确责任,及时表彰原则。双方共同制定、印发文件,明确各自责任,在分工的前提下进行协作。每年年终,双方共同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调动双方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推动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