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高淳法院将落实司法救助作为促进司法和谐的重要手段,不断探索完善司法救助对象、救助范围和救助措施的有效途径,积极构建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走出一条顺民意、重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救助新路子。

在立案环节,高淳法院实行大厅立案、法庭立案、上门立案,并缩短立案审查时间,尽量当天立案,方便群众来诉。针对涉及老、弱、病、残者切身利益的赡养、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的"三费"案件;涉及职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三金"案件,依相应程序予以缓、减、免交诉讼费。在审判环节,高淳法院对涉及弱者利益的案件一般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尽力缩短审判周期。同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临近审限的案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催办,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在执行环节,高淳法院优先执行司法救助案件,并送标的款上门。对于穷尽所有执行方式也无执行效果,申请人又经济困难的给予发执行救助款。

今年以来,该院今年为12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多万元,另发放执行救助款5次达1万余元,体现了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