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五项措施着力化解“执行难”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7-05-24 浏览次数:1655
本网徐州讯:一是强化服务意识,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与辖区党委、人大、政府的联系与沟通,把法院执行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范围,为法院的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以汇报工作、走访辖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认真征求社会各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为民、便民等各项举措,不断提升了法院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
二是实行量化分工,加大清理力度。建立和完善执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指标分解到人,并建立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从强化领导责任入手,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各自分工。对一些积案,逐一研究分析,制定有效执行方案,将重点疑难案件明确分工,特别是对一年以上的案件,实行院长督办和信息报告制度。
三是讲究执行方法。要求执行干警在个案的执行过程中,必须顾全大局,注重执行艺术,凡在执行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四是严格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变卖、评估、拍卖和司法强制措施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堵塞审判执行漏洞,规范细节,对容易发生问题的行为进行整改。
五是开通热线“110”,积极挖掘执行潜力,破解执行难题。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实行昼夜蹲堵措施。对信访和人大、政协委员关注的执行案件,实行特案特办,限期办理的办法。通过以上举措,执行了一批大案要案和一批骨头案,使执行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最大限度地实现和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