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9911号、中央政法委(20055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对解决执行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促进作用,努力争取和依靠基层政府、相关部门及群众自治组织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下关区法院与区司法局经研究共同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并出台了实施意见。网络以各街道司法所为主干,以辖区各社区民调组织为脉络,由街道、社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参与,协助法院强制执行。               

1、由法院聘请专门人员担任区内协助执行员,具体负责区内协助法院执行的协调联络事务,各街道、社区的协助执行员从基层从事综合治理工作的人员或法律服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中聘任。法院执行局具体负责协助执行工作的联络、指导、培训、考核等相关事务。   

2、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的主要职能:协助法院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执行工作动态及重大举措;协助执行案件,对需要见证的执行行为提供必要的见证;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动员群众举报;协助代为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张贴执行公告、送达通知等;协助化解、钝化矛盾和冲突,及时发现并通报不稳定隐患,协助做好教育和疏导工作;对执行工作的改进提出意见和建议。           

3、建立考核和举报奖励机制。街道司法所、社区建立协助执行工作台帐,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年终统一考核。对于及时举报执行线索,并协助法院有效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的,按照相关举报奖励制度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