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3年以来,睢宁法院两届党组把压降涉诉信访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提高案件质量入手,建立规范涉诉信访工作处理的常效机制,坚持数年,成果显著。

该院通过对涉诉信访、上访案件成因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发现绝大多数信访、上访案件是因为案件本身质量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所致。这其中既有释明不足的问题、也有工作态度问题,甚至还有程序、实体方面问题。有些在别的法院也许不是问题,但在该院就有可能酿成问题。为此,2003年以来,该院以加强审监庭、审管办的作用为突破口,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降低信访和上访。为此该院规定:所有的审结案件都要经监庭、审管评查后才能归档,评查内容涵盖案件八大项30多个小项,从文字、语法结构,到案件实体处理及社会效果都在评查之列。评查结果通过每月《审管通报》形式予以公布,对多次被检查中出现问题干警要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评查结果要和干警岗位目标的经济收入挂钩。几年来,先后有五人因审判案件存在差错从原审判岗位上被调离,23人次被经济处罚。该院凌城法庭姚秀金同志所办案件调解率始终保持在75%以上,社会效果好,该院予以大力表彰。这项措施的采取,使睢宁法院案件质量年年提高,在徐州中级法院11项基础考核指标中,该院连续多年位列第一,从而避免了大量涉诉信访和上访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