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少年审判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提出以“三诊”方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取得了实效。

“三诊”,一是“初诊”,即少年庭法官首先向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所在学校社区、村委发放未成年人调查函,利用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机会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表现等基本情况做一次详细全面的调查。根据调查内容,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被告人心理状态和犯罪动机等情况进行初步诊断,作为审判参考。

二是“会诊”,即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中,合议庭依法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后安排一次多方参与的全面教育,具体程序为安排公诉人、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分别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思想教育,最后由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法理教育。通过全面教育,多方会诊,使未成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

三是“复诊”,结合青少年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改造情况,确定若干名可能不稳定的重点对象(属暴力犯罪类型则全部列入)为被跟踪考察人员,由少年法庭法官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回访;对判实刑的少年犯,采取与省少管所或看守所签定接茬帮教协作协议书的形式,定期组织帮教;对在押的少年犯判处缓刑或者刑满释放时,召开由家长、教师、派出所等参加的帮教联合座谈会。通过帮教“复诊”,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及改造情况,巩固改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