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作者:宝应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6-15 浏览次数:1711
本网扬州讯: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郑重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坚持公正司法。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妥善解决民事、行政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坚持公开司法。严格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诉讼费用。各类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一律公开审理。
三、坚持和谐司法。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探索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完善行政协调和解机制,积极推进执行和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四、坚持文明司法。认真落实文明办案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不良作风。
五、坚持规范司法。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立案行为、审判行为、执行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六、坚持廉洁司法。认真贯彻执行江苏法院系统六条禁令,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