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四项措施扎实开展涉诉信访工作
作者:宝应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6-15 浏览次数:1647
一是厘清思路抓启动。认真贯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会议精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坚持一把手为责任人,明确一名包案领导,制订一案一策,落实一名专案化解员,限期一百天案结事了”的“五个一”思路,迅速启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是严明责任抓落实。对市委和上级法院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领导包案,一把手院长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协调,力求解决问题;明确一名副院长主抓,坐镇指挥,具体操作;挑选一名责任心强、办法多的同志为专案化解员,专门从事矛盾化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每月汇报一次化解工作进展情况,确保8月底前完成交办案件。
三是一案一策抓化解。对交办的案件,院长、分管副院长、专案化解员会同帮办单位逐案过堂,区别案件不同情况,共同制订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计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发动和依靠基层组织,邀请律师“会诊”,调动亲情、友情等各种力量,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交办案件全部得到有效化解。
四是治理源头抓长效。牢固树立大信访观念,对审判执行中各类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苗头和隐患彻底排查,及时将倾向性、苗头性信访信息纳入工作视线,采取措施进行疏导,努力将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考评体系,把案件的申诉率和再申诉率纳入法官岗位目标考核,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大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的力度,依法、合理、合情地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