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司法警察快速反应彰显一流的执行能力
作者:刘军 发布时间:2007-06-18 浏览次数:1410
法警大队接到情况通报后,立即启动紧急事件处置工作预案,仅用9分钟时间,就集结了10名法警。19时12分,11名法警全副武装,整装待发。19时30分,赶到距新沂法院
由于事发地地处205要道,当新沂法院法警到了现场以后,围观群众达数百人之多,交通陷于瘫痪,现场处于混乱之中。刘副队长立即安排四名法警疏导交通,19时40分,交通恢复正常。
通过了解案情方知楚某之所以阻碍九里法院的诉讼保全,是因为楚某去年办理分期付款购买的挖掘机,由于出售挖掘机的公司没有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挖掘机无法正常工作,所以到期拒付余欠款。他认为出售挖掘机公司理应赔偿他的损失,而九里法院不应该对他的挖掘机进行诉讼保全。
了解这一情况后,刘副队长不急于采取强制措施,立足于耐心地做说服教育工作,做到“人性化执法”。他一边做楚某的思想工作,一边指挥其他警员并对现场其他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稳定现场局面。在全副武装司法警察的威慑下,现场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一直叫嚣与法院对抗的相关人员也不再作声,并陆续离开现场。
20时30分 ,经过新沂法院法警细致的法律宣传教育,楚某的态度有了转变,表示愿意配合九里法院实施扣押,20时50拖车将车辆扣押至指定的停车场。21时20分,九里法院工作人员安全返回。
此次事件的成功处置,得益于新沂法院法警大队平时“处突”训练过程中,注重法警快速反应能力的训练。平时通过战备教育、应急训练、方案演练,使司法警察在思想上保持高度戒备,在工作上、作风上养成雷厉风行、快节奏、高效率的良好习惯,适应紧急情况下的“以快制胜”要求,为“处突”快速反应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