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华山法庭积极开拓调解思路,探索调解模式,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发挥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华山法庭在工作中发现,“三养”、乡邻、离婚等民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都居住在同一个基层组织的辖区内,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往往存在抵触情绪,依法下判又难以真正化解纠纷,而基层组织比法庭更熟悉双方当事人,更具有与双方当事人之间沟通的优势,经其调解常常能妥善化解纠纷、平息矛盾。今年初,该院积极尝试与基层调解组织对该类案件联动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和基层调解组织的同意后,由法官主持调解,邀请基层调解组织召参与调解,增强了调解的效果。

截至今年615日,该庭共审结各类案件456件,其中调解结案3122件,调解率为68.78%。实现案件调解无反悔,判决无发改,涉诉信访为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