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知群众冷暖与群众贴心
作者:董正远 秦刚 发布时间:2007-06-21 浏览次数:977
本网盐城讯:张某是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老伴早年过逝,只身一人把两个儿子抚养成人,现已成家,但老人单独生活,因劳累成疾,现患有多种疾病,失去了劳动能力。可又偏碰上分家另过的两个儿子都不孝顺,张老汉无依无靠,生活十分艰难。2006年张老汉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法院经过组织双方调解无果后作出判决,二被告每人每年给付其父生活费1500元和医药费凭票二被告分担。面对法院判决,两个儿子拒不履行,以外出打工为由不归,此间虽经该局多次执行,但不是找不到人就是没钱。
2007年春节将至,“老人怎么过这个节?”时时挂念张老汉的执行法官比谁都着急,他们组织人员到村里分头走访,到两被告亲朋好友家打听,获知大儿子以其子女的名义,小儿子以其老婆的名义将钱存在某银行,执行法官迅速到银行冻结其存款,“虽然被执行人不孝敬老人,但为了老人以后的生活,我们还是要以教育为主,要用真情去感化他们。”
为了达到执行效果,他们在执行现场对其大儿子的妻子进行耐心教育,同时还叫来小儿子的妻子。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有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赡养老人、孝敬老人也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如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法院判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起初两个媳妇都说家里穷,小孩要上学没钱,后法官声名已对某银行的账户冻结时,眼看藏款已被发现,两儿媳要求自觉履行义务,大儿媳小媳妇却争着要接父亲来家过年,待丈夫回来后劝他到法院承认错误。大年三十,还是不放心的承办法官,两次拔通了大儿子家中的电话,当得知张老汉正在他家时,这才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自言自语地说,张老汉的生活有着落了,我也能踏实地过一个安稳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