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举行洪蓝法庭新审判楼启用升旗仪式
作者:溧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6-22 浏览次数:1677
为使法庭工作与建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两便”功能,溧水法院党组积极谋划,争取支持,于2006年3月起在洪蓝镇蒲塘集镇重建洪蓝法庭。2007年6月,洪蓝法庭新建的审判办公大楼落成启用,大楼共占地10.42亩,建筑面积
在升旗仪式上,溧水县委书记项雪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立新分别讲话,对县法院近几年重视加强基础建设,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溧水县委项雪龙书记要求,法庭干警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充分展示基层法庭良好的窗口形象,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溧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市法院徐立新院长对下一阶段的法庭工作提出三点重要指示:一是要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努力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打造出一支思想过硬、业务优良、作风务实、清正廉洁、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三是要立足审判、积极参与辖区综治工作、坚持法庭工作“两便”原则,为服务“三农”、建设新农村提供有力支持。省法院贺林生处长传达了省法院领导对法庭落成的祝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基础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市委政法委孙绵琪副书记充分肯定了洪蓝法庭开展审务进镇村活动的工作效果,要求法庭把审务进镇村活动与践行“三个代表”、司法为民相结合,真正做到司法便民、亲民、安民、利民。
洪蓝法庭新审判楼的建成,标志着该院法庭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溧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敏代表干警们表示,在下一阶段,将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拓展审务进镇村活动,实行远程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开庭,为法庭辖区近20万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乡村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