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华山人民法庭法官坚持和谐司法的理念,调字当头,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使案件的审理取得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上半年该庭共受理案件198件,结案185件,其中调撤结案164件,占总案数的88.65%。

在审判中,该庭针对各类案件及当事人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举措,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一是诉讼风险提示制。针对农村群众法律知识薄弱的现实状况,在当事人到庭准备起诉时,就向其进行必要的法律释明,告知诉讼风险,提示他们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理性的表达利益诉求。二是案件会商制。案件立案后,全庭人员对案件通过阅卷,大体掌握案情后,确定审理方向及侧重点,寻找矛盾的症结,及时地抓住焦点,以便有的放矢地化解纠纷。三是实行繁简分流。在坚持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对受理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简易的案件进行独任审理,复杂的案件组成合议庭审理,合理地利用司法资源。四是实行陪审员参与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农村,更了解农民的真正心理和诉求的优势,加大陪审员对案件的参与度,及时地与当事人沟通,做好调解工作。五是实行定期回访制。坚持对审结的案件当事人定期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结果的满意度,积极探求当事人的诉求目的与案件结果之间的平衡点,不断地总结经验,以便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