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落实省院会议精神强势推进行政审判工作
作者:杨曦希 发布时间:2007-07-09 浏览次数:1124
本网盐城讯:日前,盐城中院结合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工作,明确提出要继续优化全市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据了解,盐城中院和驻城的亭湖区、盐都区法院将积极落实该市市委书记赵鹏重要批示精神,加强与该市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络。通过事先与行政机关沟通、发送建议函等形式,建议市直机关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同时提出各基层法院年内要促成1?2件案件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以县(市、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除市中院一审外,全部实行交叉指定管辖,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此外,盐城中院还提出着力打造行政审判案件质量品牌,在提升行政审判司法能力、调研能力、文书制作能力上下功夫,规范庭审程序,充分发挥庭审举证、质证的职能,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加大对案件质量的评查,并通报到法院、案号、承办人;加强对行政审判领域新问题的研究,统一全市司法尺度;开展裁判文书展评活动,既发挥优秀文书的指导作用,又加强对不合格文书的惩戒和规范。为切实促进官民和谐,该市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司法建议力度,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加大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最大限度地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