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温馨调解民事案件促和谐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07-07-09 浏览次数:1091
本网徐州讯: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创新调解艺术,重点对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矛盾易激化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做好调解工作,通过开展温馨调解,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截至6月底,审结此类案件909件,其中调解结案554件,调解率达61%。
该院在调解中做到细心调解不嫌烦、耐心调解不发火、庭前调解不糊弄、快捷调解不随便、亲情调解不离法。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的实际情况,办案法官在同当事人对话时,从细微入手,用心观察,通过当事人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判定蛛丝马迹,对“症”下“药”。对当事人情绪激动,甚至言粗有不礼貌行为的,办案法官做到心平气和,耐心听当事人把话讲完,把火发完,不随意插话,待其情绪稳定后,再行调解。开庭前,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轻微人身损害赔偿、简单的婚姻家庭纠纷先进行庭前调解,尽可能减少诉累及诉讼资源。为使调解快调快结,适当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注重发挥独任审判员的作用。调解时,办案法官、书记员均要在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每个环节的落实,并认真做好笔录,通过“望、闻、问、切”充分体现调解的快捷有序。对相邻纠纷案件,考虑当事人日常工作生活的便利,通过让其所在村、街道的领导、亲属、朋友等,参与调解,调解前,由办案法官向参与调解人释明法律,保证调解的过程始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