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法院“四个到位”力推判后答疑工作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7-09 浏览次数:1098
本网南京讯:鼓楼法院“四个到位”力推判后答疑工作。为消除当事人的疑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降低上诉、上访和申诉率,钝化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鼓楼法院通过"四个到位"力推判后答疑工作。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充分认识判后答疑在使当事人自觉接受法院裁判,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提升法院公信力,钝化社会矛盾方面具有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判后答疑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行和谐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法官提升自身素质和群众工作本领,坚持做到公正办案、廉洁司法的重要途径。二是决策调研到位。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法院关于判后答疑工作的有关精神,借鉴上海、浙江等地兄弟法院的经验,并通过内外网广泛收集信息,切实保证判后答疑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制度规范到位。专门出台了《关于判后答疑的若干规定》,对判后答疑的范围、对象、责任人、流程等作了具体规定。判后答疑的范围扩大到了执行案件,答疑对象扩大到了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同时,要求答疑时必须填写《判后答疑情况表》并制作判后答疑笔录交立案庭存档备案。四是通报考核到位。定期通报判后答疑情况,加强对法官履行判后答疑职责的考核。判后答疑的工作情况由立案庭负责汇总,并编写《判后答疑工作简报》,按月统计和通报。法官履行判后答疑的职责和效果记入本人审判业绩档案,纳入本院目标管理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