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四管齐下”助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作者:瞿建华 发布时间:2007-07-10 浏览次数:1188
本网南通讯: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为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初始数据,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日前,南通中院四管齐下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
一是建立了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由分管行政装备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人事、纪检监察、财务、资产管理、基建等有关人员为成员,并在行政装备处设立法院国有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
二是建立了资产管理的三级责任网络,层层衔接,各司其责。在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该院明确由管理科负责全院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包括申请、采购、验收入库、领用、修理、报废等管理工作。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员调整的信息报送,部门资产的增减情况等,确保部门资产的安全完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资产使用人负责所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不能正常使用的资产及时报部门资产管理员处理。
三是对所有资产进行一次集中全面的清查盘点,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和保管使用登记册,进一步健全实物资产“户籍”管理制度,完善实物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卡片上全面记录实物资产名称、编号、类别、规格型号等信息,以便于对各种资产进行监督。
四是为了配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该院制订出台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清理固定资产的通知》,为全面清理资产以及保证资产管理的安全高效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