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了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今年以来,丰县法院华山法庭先后与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三方联调减诉机制”,通过委托调解、联合调解,将大量民事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丰县华山法庭从大量上升的诉讼案件中分析,发现多数诉讼案件多属因生产、生活琐事引发的纠纷因得不到及时化解而产生的,此类案件不仅严重影响当地的和谐稳定,而且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还要承担诉讼费、律师调查取证费、交通费等大量费用。针对这一情况,华山法庭在驻地镇党委、政府的协调支持下,推行了人民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三方联动调解减诉机制”。通过三方联合调解和法庭委托司法所、民调组织在诉讼前进行调解,以达到既及时化解矛盾,又减少诉讼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讼支出的目的。

上半年,华山法庭共委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33件、调解成功21件,调解成功率为6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