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协助网络发挥作用 助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执结“骨头”案
作者:镇江市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7-11 浏览次数:1535
本网镇江讯: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被执行人及其他人的阻挠。在基层司法协助网络成员的大力协作下,该院顺利执结这起“骨头”案。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今年2月2日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在基层乡镇、街道的支持配合下,设立司法协助点,落实专门司法协助人员,建立起基层司法协助网络,协助法院宣传审判、执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协助法院代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代为张贴公告、代为通知案件当事人等相关事项;协助法院对审判、执行中出现的突发、暴力抗法事件积极做好劝阻、疏导工作;协助法院对阻挠执行的被执行人家庭成员、单位员工或者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疏导和教育等,充分发挥好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和法院司法工作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重大促进作用。
该案中,被执行人万某,为镇江新区姚桥镇某酱醋厂业主,欠申请人张某卖米钱共1300余元,经张某多次索要,万某均借口不还。后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庭判决万某须归还张某1300余元欠款,并承担诉讼费用。判决后,万某未上诉,判决确定后又未履行,张某向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申请执行。
该院执行局向万某发出了传票,其仍不到庭。为顺利执结案件,帮助张某讨回欠款,该院执行局法官主动前往万某的酱醋厂。到达该厂门口后,执行法官发现万某骑摩托车正欲离开,遂立即拦住他的去路,讲明来意。万某了解法官意思后,他提出两个无理条件,一是他只付欠张某的1300余元,诉讼费则不承担;二是只有张某将与他之间的结帐单拿来,他才会付钱。法官耐心对其讲解法律,做其思想工作,万某仍不同意。法官遂决定将万某先带至法院,但万某将摩托车拦在执行车辆前,挡住法官去路,其厂内家人和雇佣工人一拥而上,围住执行人员,阻挠执行,情势非常危急。
执行法官迅速求助基层司法协助网络,与该厂所在地镇江新区姚桥镇党委书记王忠和姚桥镇派出所取得联系,说明处境,请求他们予以协助。王忠书记迅速与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取得联系,并部署相关协助工作,派出所也立即派出四名民警赶至执行现场,帮助法官控制现场局势。
在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被执行人万某被强行带至法院。在一番思想教育之后,万某主动打电话叫家人将应付款如数送至法院。一起“骨头”案在基层司法协助网络与法院的通力配合下,迅速执结,充分显现了基层司法协助网络的威力,有效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力震慑了执行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