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法院15天执结两起中院指定执行案件
作者:石立 发布时间:2007-07-13 浏览次数:1082
2007年6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辖区内其他法院的两件长期未结的涉村案件指定邗江法院执行。邗江法院接手案件后,立即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虽然两个案件的标的都不大,但由于均属多年未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多次上访,执行具有一定的难度。
立案当天执行人员就将执行通知书及执行传票向两个村委会予以送达。通知的日期到了,两个村委会均未能履行义务,也未派人到法院谈话。当执行人员电话与一名村委会主任联系时,其竟然在电话中称:“我们村没有钱,即使有钱我也不会把,这个钱是上一任村长所欠,我不知道。”执行人员当即在电话中对其进行了批评,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后法院再次通知两被执行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