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2007710,徐如发从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中领取了4149元后,激动地说:“五年了,我原以为还要再等上一年时间,没想到到你们法院几天就执行到位了,太感谢你们了!”至此,由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执行的两件被执行人为村委会的案件均得到顺利执结。

20076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辖区内其他法院的两件长期未结的涉村案件指定邗江法院执行。邗江法院接手案件后,立即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虽然两个案件的标的都不大,但由于均属多年未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多次上访,执行具有一定的难度。

立案当天执行人员就将执行通知书及执行传票向两个村委会予以送达。通知的日期到了,两个村委会均未能履行义务,也未派人到法院谈话。当执行人员电话与一名村委会主任联系时,其竟然在电话中称:“我们村没有钱,即使有钱我也不会把,这个钱是上一任村长所欠,我不知道。”执行人员当即在电话中对其进行了批评,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后法院再次通知两被执行人于79到法院谈话。

79上午,其中一名被执行人的村民主任按时来到法院,但其一直坚持他们在诉讼中提出的不付款的理由,称这个钱不好把。考虑到该案为土地补偿案件,征地方的补偿款也早已下发到村委会,其是完全有能履行而不履行,法院依法决定对该村民主任实施拘留措施,其看到法院要动真格的了,立即打电话让人将所有欠款全部送到了法院。其回去的时候,执行人员又让其带信给另一名被执行人,让他们尽快履行义务。710一早,第二个案件的全部款项也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