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行政庭分别召开党支部会议和全庭人员会议,认真学习肖扬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公丕祥院长在省法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上关于传达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的讲话,并结合当前行政审判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座谈讨论。在此基础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探索和完善行政审判制度。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五行会”的总体要求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不断进取的可贵勇气,从更高层次、更高境界和更高要求,全面审视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水平、司法作风,摈弃旧的思想观念中被实践证明落后的内容;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行政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全面、协调和健康的发展。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新途径,努力寻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新亮点,着力打开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局面,不断探索和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行政审判制度。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要不断加大诉权保护力度,畅通行政案件的受理渠道,杜绝有案不收、告状无门的现象。要加强对行政诉讼知识及能力相对欠缺的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工作。要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防止办案不公、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的现象的发生。要提高审判效率,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和审限管理,防止行政案件久拖不结。要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不仅在诉讼过程中亲身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同时也能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

三是不断提高行政法治建设能力。要把行政审判放到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全局中去谋划,不断提高服务行政法治建设的能力。要注意学习领会物权法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要在强化个案监督的同时,针对某一时期、某一领域内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全面提高执法水平。要特别注意正确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关系问题、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衔接等问题。

四是大胆创新解决行政争议机制。要在依法审理、公正裁判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加大案件的协调力度,积极为当事人自行和解创造条件,尽可能促使当事人和解,以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力求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要针对当前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使行政审判官民矛盾钝化器的功能得到更加充分有效的发挥。

五是着力推进行政管辖制度改革。要继续改革和完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加大指定管辖、异地管辖的力度,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全面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和排除地方非法干预,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着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发挥,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六是高度重视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行政审判人员321的规定和庭长进审委会的要求,确保行政审判队伍基本稳定。要加强行政审判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道德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作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要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特别是要认真执行法官“十三种不得有”行为,中纪委“八个禁止”和省法院“六条禁令”以及行政审判条线“六项规定”,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七是积极营造行政审判良好环境。要通过依法服务大局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绩,使党委、人大更加关心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要在坚持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服务功能,构建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机制,搭建相互交流的平台,实现行政与司法资源互通与共享。要广泛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切实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更加信任行政审判。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先进典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精心谱写行政审判事业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