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发布2015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
发布时间:2016-04-21 浏览次数:2122
4月19日,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的主要内容。
本次江苏省法院第八次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主要内容包括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全面介绍2015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举措。
2015年,江苏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587件,其中新收一审案件9173件,同比增加38.71%;共审结8964件,同比增加42.11%。
共受理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试点刑事案件269件,其中新收一审案件233件,审结224件。
共受理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试点行政案件25件,其中新收一审案件19件,审结20件。
新收一审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商标权纠纷案件、专利权纠纷案件仍居前三位,分别为4125件、3593件、824件。
先后审结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规则引领作用,注重通过裁判明确划定权利边界和商事行为、竞争行为边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体现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战略实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侵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准确把握刑事司法裁判尺度和刑法保护边界。
继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审判,明确司法审查标准,充分发挥“双轨制”执法体系中司法保护的主导和终局权威性作用。
推进以团队审判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还权于合议庭,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以审判长为中心的团队审判运行机制更加顺畅。
全省法院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2015年,江苏高院庭长、副庭长主办案件数204件、担任审判长结案数648件,分别占全庭案件数的14.07%和62%。
继续推进专家诉讼辅助人制度在案件审理中的适用;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认真落实公开开庭、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阳光司法”措施,适应信息网络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积极采用新媒体形式宣传,不断增强司法公开的力度和广度。
据悉,江苏高院在新浪微博、微信号平台开设“知产视野”栏目,2015年共刊发68期,总结并集中展示近年来江苏法院审理的重大、疑难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及理论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