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4月19日电 4月26日是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19日上午,江苏省高院发布了2015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江苏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587件,其中新收一审案件9173件。新收一审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商标权纠纷案件、专利权纠纷案件仍居前三位,分别为4125件、3593件、824件。据江苏省高院副巡视员宋健介绍,这是江苏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受理首次超万件,越来越多的江苏企业注重保护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2015年,江苏省高院继续推进以团队审判为核心,还权于合议庭,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全省法院推行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2015年,江苏高院庭长、副庭长主办案件数204件、担任审判长结案数648件,分别占全庭案件数的14.07%和62%。

  发布会上,江苏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张志平通报了2015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记者发现,这十起案例中,有三起案件赔偿额度超过百万元,分别是江苏固丰管桩集团有限公司诉宿迁华顺建筑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阳澄湖”大闸蟹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信息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宋健告诉记者,侵权成本较低、维权成本高是知识产权案件多发的一个主要原因,为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专利侵权赔偿额应当充分体现专利的市场价值,同时体现了对知名品牌、著名地理标志加大保护的司法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