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公布2015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587件,首次突破1万件,其中新收一审案件9173件,同比增加近四成。省高院还发布了2015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明确和统一了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尺度。

  电视节目名称早已是别人注册过的商标,一定构成侵权?昨日公布的“非常了得”电视节目名称商标侵权纠纷案,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的裁判思路。《非常了得》是由江苏卫视播出、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制作并出品的一档热播节目。早于节目播出前即注册了“非常了得”商标的南京同舟知识产权事务所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长江龙公司与江苏电视台侵权。法院认为,“非常了得”电视节目的“非常了得”文字加图形的LOGO作品创作完成于2011年4月28日,早于同舟公司“非常了得”普通文字商标的申请注册时间以及核准时间。因此,长江龙公司对“非常了得”文字及图形组合的LOGO享有在先著作权。其次,长江龙公司无论是对节目名称的提出,还是对节目LOGO的设计完成,均早于同舟公司“非常了得”文字商标的提出及申请注册时间。因此,被告不存在侵犯同舟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主观过错。再次,长江龙公司、江苏电视台使用“非常了得”节目LOGO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与误认。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同舟公司的诉讼请求。

  在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大闸蟹集团公司等诉熊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被告熊某最初取得合法授权销售“阳澄湖”大闸蟹,但为了获得暴利,熊某从苏北地区采购大闸蟹,冒充“阳澄湖”大闸蟹继续销售。法院根据“阳澄湖”的品牌价值、被告恶意程度、获取的巨额暴利等,判决被告赔偿100万元,体现了对知名品牌、著名地理标志加大保护的司法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