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知识产权案突破1万件 江苏公布10大案例
作者:顾元森 吴建 发布时间:2016-04-21 浏览次数:2118
现代快报网4月19日南京电 今天,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587件,首次突破1万件,其中新收一审案件9173件,同比增加近4成。省高院还公布了2015年知识产权10大典型案例,其中江苏首例假冒专利罪案、“非常了得”电视节目名称商标侵权纠纷案等名列其中。
新收知识产权案同比增加近4成
省高院通报称,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587件,其中新收一审案件9173件,同比增加38.71%;共审结8964件,同比增加42.11%。新收一审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商标权纠纷案件、专利权纠纷案件仍居前三位,分别为4125件、3593件、824件。
去年省高院继续推进以团队审判为核心,还权于合议庭,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全省法院推行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2015年,江苏高院庭长、副庭长主办案件数204件、担任审判长结案数648件,分别占全庭案件数的14.07%和62%。
省高院还发布了2015年全省知识产权10大典型案例。明确和统一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尺度。在南京同舟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诉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侵害“非常了得”商标权纠纷案中,为电视节目名称与商标之间冲突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的裁判思路。在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大闸蟹集团公司等诉熊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根据“阳澄湖”的品牌价值、被告恶意程度、获取的巨额暴利等,判决被告赔偿100万元,体现了对知名品牌、著名地理标志加大保护的司法导向。
发布10大典型案例 赔偿额“越来越高”
省高院还发布了知识产权10大典型案例,如“非常了得”电视节目名称商标侵权纠纷案。《非常了得》系由江苏卫视播出、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龙公司)制作并出品的一档热播电视节目。2012年6月19日,长江龙公司就《非常了得LOGO》美术作品和《〈非常了得〉益智答题电视节目》作品分别向国家版权局进行了作品登记,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南京同舟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舟公司)设立于2010年7月14日,2011年5月26日,同舟公司与北京某代理公司签订《商标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该公司申请“非常了得”商标注册。2011年6月22日,同舟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该商标。同舟公司认为长江龙公司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简称江苏电视台)共同侵犯了其“非常了得”商标专用权,故诉至法院。对此,法院认为,首先,长江龙公司、江苏电视台对“非常了得”文字及图形组合作品享有在先权利。其次,长江龙公司、江苏电视台不存在侵犯同舟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主观过错。再次,长江龙公司、江苏电视台使用“非常了得”节目LOGO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与误认。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同舟公司的诉讼请求。
江苏首例假冒专利罪案也位列10大典型案例。被告人张某、朱某是夫妻,张某原为案涉专利权人陆某经营的南通恒维化工厂业务人员。张某离职后注册成立海安县江源机电公司,生产、销售锅炉清灰剂。自2008年始,为增加销售量,张某制作了产品宣传册,还委托当地一网络公司制作公司网页。宣传册封面及网页中载有的发明专利号,与陆某申请的尚处有效期间的炉窑添加剂发明专利号完全相同。法院认为,张某、朱某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且危害国家对专利的管理制度,情节严重,构成假冒专利罪。判处张某犯假冒专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朱某犯假冒专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