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院公布十大毒品犯罪案
发布时间:2016-06-27 浏览次数:2125
省高院公布毒品犯罪十大案例,去年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增幅108.9%
6月23日,江苏省高院公布10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唐永锋等贩卖运输毒品案、南京盲人“大姐大”贩毒案、南通吸毒妈妈杀女儿案等名列其中。同时,省高院还发布2013年至2015年毒品犯罪案审判白皮书,去年江苏省毒品犯罪案件急剧增长,增幅超过60%,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增幅达到108.9%。
特大贩毒案主犯判死刑
江苏省高院通报称,唐永锋于2013年10月在3天时间,分3次将装有冰毒约7000克、9000克和10000克的纸箱通过长途客车运到南京,并安排两名马仔到浦口区接货后,将毒品转移至租住处。同年10月16日,唐永锋马仔取货后运至其在南京的租住处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查获冰毒10557.99克。
南京市中院于2014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唐永锋贩卖、运输冰毒约26000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唐永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唐永锋已经被执行死刑。在二审开庭审理过程中,省高院首次启动证人保护措施,采用技术手段对证人出庭进行技术处理,以保障证人权利。
吸毒妈妈杀死3岁女儿
2014年8月11日,南通海门大兴村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年仅3岁的女童被吊死在一处低矮的鸡舍旁。警方侦查发现,该案竟是其亲生母亲张某在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所为。张某当年36岁,在位于海门市海门街道暂住地,事发当天,张某与前来探望她们母女俩的母亲因琐事发生争执。在母亲走后不久,张某便带着3岁的女儿来到大兴村,用绳子将女儿吊在一村民家的鸡舍前,致使女儿当场死亡。
南通市中院审理认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归案后,经查怀有身孕,虽自然流产,可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去年毒品犯罪案创新高
2013-2015年度,江苏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一审案件16740件,其中,2013年全年受理4343件,审结4263件,2014年全年受理4695件,审结4613件;2015年全年受理7702件,审结7493件。2015年较2014年同期毒品犯罪总体收结案数量和增幅均大幅上涨,分别上升64.1%和62.4%,收结案数量和增幅均创历史最高值。
2013-2015年度江苏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为7401件,其中2015年度增长较快,全年共收案3014件,同比增幅39%。2013-2015年度江苏省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总数为7825件,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占比46.7%,其中2015年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呈爆发增长,全年共受理41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