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主任丁巧仁等视察镇江诉讼服务中心
作者:王萍 发布时间:2011-12-05 浏览次数:1088
12月2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丁巧仁等8名省人大代表在省法院副院长周继业、镇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雪峰、市人大副主任陈苏陪同下视察镇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代表们现场查看了润州区法院和经济开发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并听取了市中级法院院长茅仲华的工作汇报。
自2009年7月开始,镇江两级法院按照“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要求,积极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把原来的立案窗口建设成集诉讼服务、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立案受理、司法确认、案件速裁和执行督促等职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机构。简化了立案环节,减少了当事人讼累。诉讼服务中心更加注重“人性化”服务,设置导诉台,由专人提供诉讼引导服务;安装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提供图文并茂的诉讼服务指南、诉讼文书样本,便于当事人自主查询有关法律规定和诉讼信息;设立当事人等候休息区,配置饮水机、桌椅、笔墨、纸张、不同规格老花镜、雨伞、药箱等便民用品。同时,各法院将一批理论功底好、办案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今年1--10月,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为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12806人次,提供诉讼指导8658人次,法律咨询4751人次,收转材料3300件次,约见法官3596人次。
同时,全市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着力构建诉调对接工作网络,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会、妇联、公安、工商、卫生、劳动仲裁、知识产权管理等机关、部门建立了诉调对接关系,实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力争将部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在立案窗口和人民法庭建立调解工作室,重点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小额债务纠纷等11类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对达成的诉前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申请及时依法予以司法确认,使诉前调解协议得到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1-10月,全市法院共对8351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
经过二年多的努力,镇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显著,经济开发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并被确定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丹阳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