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首次发布惩治侵害法官权益十个典型案例
作者:耿文博 发布时间:2016-08-01 浏览次数:2121
7月26日上午,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自今年2月29日成立以来开展主要工作的情况,同时发布江苏“惩治破坏诉讼秩序、严重侵害法官权益”十个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这是我省首次集中发布该类型案例。
2015年8月28日,沭阳法院工作人员前往被告宿迁市政工程公司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拒绝接受应诉材料,法院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留置送达,并拍照记录送达过程。在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徐某强行扣留法院工作人员用于拍摄的手机,并召集公司员工赵某某等人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抢夺案件卷宗。该公司的不法行为一直持续到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才得以制止。
“司法送达看似微不足道,但绝非无关紧要。法院这类履职行为一旦受到妨碍,其他诉讼程序也将无法启动。为此,全省法院重视与加大相关妨碍诉讼行为的惩处。”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宋健在发布会上着重指出了该案例。她告诉记者,沭阳法院针对上述行为,依法对该工程公司罚款三十万元,对公司负责人徐某拘留十五天、罚款五万元,对公司员工赵某某拘留十五天、罚款三万元,向社会表明司法送达的严肃性。
妨碍法官依法正当履职行为的侵害时有发生,直接针对法官及近亲属的侮辱、威胁和暴力侵害也愈来愈多。在省高院公布的案例中,每个案例都有法官受到人身或精神的侵害,最终,违法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姜某因不满执行,多次到宿城法院对案件审理阶段的原承办法官进行辱骂、威胁,法院进行法律释明和教育后,仍拒不悔改,后又10余次打电话、30余次发短信对法官进行辱骂、威胁,甚至威胁法官子女等家人的人身安全。姜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法官的工作与生活,在教育后仍不知悔改,宿城法院最终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
“法官依法履行职务不受任何人威胁,这是对法官正当履职行为的最基本保障。如果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连自身及家人的安全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谈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宋健在点评此案时说。
“近年来,当事人及其案外人在诉讼或执行中暴力袭击或威胁法官及其近亲属事件时有发生,今年2月26日就有北京昌平法院马彩云法官被害的极端事件。”宋健告诉记者,在此背景下,我省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对严重侵害法官权益行为进行有组织的专业应对。自今年2月29日成立以来,委员会专门向江苏法官学院推荐由省法院法官(委员会志愿者)承担的“法官安全风险防范”和江苏警官学院老师承担的“法庭内外心理学”两门讲座。截至目前,全省共有883名预备法官接受了培训。上半年,委员会还参与成功处置了一起威胁法官事件。在委员会与有关部门的共同批评、教育下,涉事当事人专程到法院赔礼道歉,最终获得法官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