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1-2015年全省破产企业司法处置情况通报白皮书。书中显示,近五年江苏全省法院共新收企业破产案件1341件,审结788件,化解破产债权989.77亿元,处置破产财产320.17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8.2691万人。破产企业中,以民营企业居多。
  白皮书显示,江苏全省法院对于企业破产案件收案总体逐步增长,收案量在2013年出现上升拐点,2015年更是出现巨幅增长,全年新收破产案件491件,同比增长84.95%。
  白皮书指出,出现这一趋势变化,既是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增速、结构、动力出现新变化所决定,也与市场主体逐步认识破产制度价值功能紧密相关,还与人民法院采取系列举措推动破产制度适用密切关联。
  同时,结案压力总体逐步增加。近五年,江苏全省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788件(含旧存)。与收案情况对比,2011年至2012年,破产案件结案数与收案数基本持平,但2013年破产案件收案量出现上升拐点后,结案量开始逐步滞后于收案数并呈扩大态势,2015年全省法院审结破产案件227件,仅为同期新收案件的51.55%,积案压力逐年增加。从审理周期看,近五年全省法院审结的788件破产案件中,审理周期2年以上的257件,占比32.61%;审理周期1至2年的373件,占比47.34%。
  现代快报记者从白皮书中还发现,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占比较大。近五年新收破产案件中,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887件,占66.14%;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426件,占31.77%;清算组提出破产申请的28件,占2.09%。债权人申请破产占比居多,反映出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保护自身权利意识逐步增强。
  债务企业呈现新特点。按行业性质划分,债务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建筑、房地产等产能相对过剩或资金杠杆相对较高的行业,并呈较强地域特点,如无锡的光伏、钢贸、纺织、电缆、环保;南通的船舶、纺织。按所有权性质划分,债务人企业以民营企业居多,国有企业占比呈下降趋势,苏州、扬州法院近五年仅分别受理4件、2件国企破产案。按企业规模划分,破产企业以中小企业居多,2015年南京两级法院新收案件中,中小型企业占比达九成。值得关注的是,大型企业也逐步进入破产领域,A股上市公司*ST中达、*ST霞客、*ST舜船,全国首家退市央企长航油运,全球最大光伏企业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等一批大型企业先后进入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