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该院正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不服行政处罚而引发的“民告官”案。苏州市运输管理处书记周莉出庭参加应诉。

今年2月,苏州运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在苏州市上高路执行稽查任务时,发现上高桥下一辆黄色大客车正在等待乘客下车。运管处经调查发现,该车共载有40名乘客从安徽五河出发,分别送往苏州市区、昆山、上海等地,而驾驶员无法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及其他任何有效证明。运管处认为,原告擅自从事超越许可事项的道路客运经营,遂作出了5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原告五河县金马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行政处罚诉至法院。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是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营”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庭审后,苏州市运管处书记周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老百姓提起行政诉讼是对行政机关的一种监督,对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她表示,这是今年运管处的第一起行政诉讼,以后如果还被诉,她还会积极出庭应诉。

沧浪法院行政庭庭长华建文告诉记者:“苏州市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不仅实现了‘官’与‘民’在法庭上的平等,更有利于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已经有3起涉及市级机关的案件有行政首长出庭,苏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逐渐成为常态。”

 

    (200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