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省高院在南京举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周继业副院长向各新闻媒体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的基本情况。同时,发布了全省法院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实录)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为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去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省法院开展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从重、从快审判了一批重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一、我省法院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的基本情况

  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009年至今年11月,全省法院审结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6件,生效判决人数137人。罪名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针对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各级法院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在公安、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协同配合下,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大。2009年全省法院审结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及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犯罪案件9件,生效判决人数25人;2010年全省法院审结17件,生效判决人数39人;今年前11个月审结此类案件已达40件、生效判决人数为73人。

  当前,我省法院审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共同犯罪案件比例较高。2009年至今年11月,全省法院审结的66件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达31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47%。在作案过程中, 犯罪分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甚至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态势。二是犯罪涉及面不断扩大。犯罪行为既涉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牛肉、猪肉等食品,也涉及关呼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药品,还涉及烟、酒等国家专营专卖的消费品。三是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发生,暴露出监管上还存在薄弱环节。许多案件反映出,食品、药品的监管还有死角和空档,监管不到位,脱管失控,甚至有的个别监管人员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渎职犯罪。

  二、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工作举措

  (一)准确适用刑法和司法解释,依法及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作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大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保护力度。全省法院准确理解、正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及相关司法解释,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以及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从重处罚。通过让犯罪分子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对违法行为给予最大震慑,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二)坚持重大案件督办制度,确保案件审判综合效果

  对于案情重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坚持挂牌督办。去年以来,我院先后对被告人高奇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张运能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18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了督办。对于督办案件,在坚持审级独立的前提下,我院多次参与案件协调工作,适时进行指导,确保案件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依法运用各种刑事制裁措施,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功能

  全省各级法院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用足、用好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手段,依法运用收缴犯罪工具等各种措施,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使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彻底剥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能力,今年全省法院审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定罪处罚的危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9件,判处罚金340余万元。

  (四)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加强司法建议。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职能部门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犯罪预防。二是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严重违法者名单,建议禁止或限制其再涉足食品、药品行业。三是加强司法宣传。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通过公开审判、及时发布审判信息、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案件审判效果。今年以来,我省法院先后对高奇、蔡万来等销售假牛肉案件等一系列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进行了统一公开宣判。

  (五)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强指导。通过审级监督、案例指导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全省法院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二是加强调研。认真研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准确适用罪名,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三是加强培训指导。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专题研讨,不断提高刑事法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严厉打击力度,加强调研和司法建议工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立法不断健全,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与相关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链接:全省法院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