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济报记者 耿文博) 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自2016年2月29日成立至今已3周年,今年2月26日是第三个“2·26江苏法官权益保障日”。在过去的一年里,江苏法院在切实保障法官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2018年初,省法院对全省各地法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进行了总体部署。目前,全省13家中级法院全部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均由院长或相关院领导担任主任,其中,盐城、泰州、连云港三地所有基层法院亦同步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全省109家基层法院已有半数成立,尚未成立的基层法院,也基本纳入中级法院整体保障工作体系。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各级法院普遍成立法官权益保障机构,尤其是院长或院领导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有助于将法官权益保障纳入法院工作整体通盘谋划,值得继续推广。

江苏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3年来,通过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征集并筛选,截至目前,已经向社会公开发布“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官权益”34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