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节前为重病幼儿执来救命钱
作者:程振立 范昱晖 发布时间:2009-01-19 浏览次数:1513
2008年2月,王某因生意来往和徐某发生债务纠纷,在多次索要货款未果后,双方诉至法院,8月,法院判决徐某给付王某货款。然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徐某和丈夫因生意失败,双方都没有固定收入,根本无力偿还债务,而且,其有孕在身,难以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在诉讼期间,王某8岁幼子被检查出来患上强直性脊髓炎,巨额医药费迅速花光了家中的积蓄,2008年12月,医生要求王某要将孩子送到上海进一步治疗,否则就有恶化的危险。看到案件一直无法执行到位,把希望寄托在执行款上的王某,对法院的态度逐渐激烈起来。执行人员了解到王某的家庭情况后,一方面安抚其情绪,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
今年1月初,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哥哥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经济条件很好,便转变工作方式,劝其考虑现状对被执行人精神状态和今后生产的影响,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经过10多日的努力,最终执结了案件,由其哥哥垫付了执行款。考虑到申请人还要照顾卧病在床的孩子,行动不便,执行员便专门驱车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