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法院、团市委开展“正苗工程”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1-13 浏览次数:819
1月10日,南京市法院与团市委共同在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正苗工程”暨“正苗工程十周年”活动。市法院院领导吴文康率全市法院少年庭部分庭长、法官与团市委卓小琳部长等一起参加了活动。
由南京市法院和团市委发起的“正苗工程”,从2003年1月1日启动,已坚持不懈地连续开展了10年。十年来,南京两级法院、团市委与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共同组织开展这项活动,通过对南京籍未成年犯设立帮教奖励基金、开展心理疏导、一对一定期交流、法律教育等多种形式,把越来越多的关爱送进大墙,滋润未成年犯的心田,使未成年犯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法官和社会时刻在关心着他们,激励他们树立起了重新做人的信心。十年“正苗工程”,累计对600余名南京籍未成年犯进行了帮教,500余人次获得减刑,且被帮教对象中重新回归社会后再犯罪率极低,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这次活动中,市法院、团市委共同对2011年度改造表现良好的10名未成年犯进行了表彰奖励,向全体南京籍未成年犯赠送了法律、心理、文学等方面书籍和生活用品。市法院院领导吴文康对参加活动的未成年犯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教育。获奖的未成年犯代表也表示,今后将认真学习知识技能,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重返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最后,参加活动的法官与未成年犯进行了谈心交流,帮助他们解决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生活、法律、心理问题。部分改造积极分子未成年犯的父母也随同参加活动,并与其子女进行了交流。未成年犯还表演了自编的节目。整个活动充满了关爱与期望,参加活动的未成年犯的心灵受到了触动,未成年人犯的家属对法院组织这样的活动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