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外地农民工喜领工钱回家过大年
作者:周娜 赵帅摄 发布时间:2012-01-18 浏览次数:820
“我们45个人拿着工资欠条天天找他们,他们却以种种理由不支付我们的工资。还多亏了法院的帮助,我们才能在过年前拿到工资,这下可有交代了!”手拿一叠百元大钞的何加民晃动着手中的工资款对记者兴奋地说道。
据了解,2008年3月份徐州金象面粉实业有限公司需建设厂房、大仓等,由何加民等45位工人进行施工建设,工程完工后,金象公司尚欠工人工资未完全支付,并分别向45位农民工出具了欠条。然而当工人们拿着欠条索要工资回家过年时,金象公司却以种种理由不予支付,无奈45位工人将金象公司告上法庭,法庭判决金象公司在10日内给付45位工人工资,可是判决生效后,金象公司拒不履行义务,45位工人只好申请强制执行,以讨回公道。
岁末年初,是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领取工资的时候,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睢宁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后,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尽早回家过年为出发点,执行法官们放弃休息时间,悉心做徐州金象面粉实业有限公司的工作,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所欠工人工资63841元于1月16日下午全部到位。
2011年以来,睢宁县人民法院以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把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履行司法职责的检验尺度,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维权案件坚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全力确保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注重方式方法,转变工作策略,把握工作技巧,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特别是针对个别有执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施工单位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拍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建立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最大限度地实现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涉诉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并通过采取集中发放执行款物等形式,提高执行标的兑现率。
2011年以来,睢宁法院共受理涉农民工案件143起,累计讨回工资款1200余万元,为睢宁社会的经济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创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