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化解一起关系159农户、800余亩农作物损失能否得到补偿的纠纷,体现了党委重视、政府各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人民法院快审、快结,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将矛盾纠纷化解成人民群众真诚的谢意。

事情还是要从20085月份说起,睢宁县魏集镇夏楼、张行等村的159农户先后从经销商朱某、王某处购买、使用金坛市某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环太牌复合肥25%10-8-7),造成所种植的近800余亩大豆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经鉴定表明大豆死苗与施用环太牌复合肥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亦表明该肥料总养分、有效磷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规定的25%10-8-7)要求,该肥料为不合格产品。后经受损农户与经销商协商赔偿事宜未果,159农户一纸诉状将经销商以及肥料生产商金坛市某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诉至睢宁县人民法院。

法院一方面依职权冻结被告金坛市大地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的账户资金350000元;另一方面积极做被告金坛市大地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的工作。42经过一上午的开庭审理,案件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及双方争议焦点基本查清。当天下午一上班,承办法官又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期间县委领导亲自作出批示,工商局、农业局等部门积极工作,最终被告金坛市大地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同意赔偿159农户因施用该企业生产的问题化肥造成的损失223000元。423在睢宁县人民法院举行现场会,一次性集中发放赔偿款,并邀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距离开庭审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顺利到拿到赔偿款,这次受害农户集体聚集在法院门口,不是群访,不是群体性事件,而是带来锦旗、鞭炮声表示感谢。

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解决不好可能导致群访、上访,处理的好便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为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使受害农民及时得到救济,就必须靠党委的领导、政府各部门的配合,人民法院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将纠纷解决成果通过既判力确定下来,最终实现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