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级法院创新工作机制纪实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05-15 浏览次数:2305
考核表彰 一把尺子
? 盐城市中级法院创新工作机制纪实
【核心提示】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的“1+9+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个远近闻名的标杆单位。2006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荣获集体二等功。该市法院各项工作为何年年领先?盐城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说法基本一致:力推“1+9+
“1+9+
为有效实施“1+9+
为确保考评的权威性,综合考核评价得分列全市前4、前6位的,基层法院及其院长方可参加省、市级以上相关评先评优活动;单项考核评价得分列全市前4、前6位的,基层法院及其院长、分管院领导和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方可参加省、市级以上相关评先评优活动;条线工作考核评价得分列全市前3、前5位的,部门及其分管副院长和主要负责人方可参加省、市级相关评先评优活动。
以实绩论英雄、以实绩定升降、以实绩搞奖惩的鲜明的政策导向和奖惩机制为此得到了凸显和张扬。盐都区法院以考评尺子促争先,他们在创造连续21年队伍建设零违纪的纪录之后,自加压力、锐意进取,各项工作谋求新突破,2008年10月一举夺得全国优秀法院的光荣称号;响水法院在获得集体二等功的基础上,2008年坚持高标准要求,积极改革创新,年底又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运用这把尺子考评,不打“和”牌、不和“稀泥”。2008年8月,该院召开全市第九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会上要对3年来在人民法庭建设成绩突出的23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该院党组明确规定:一把尺子量长短,不搞平衡照顾。表彰结果经纬分明,东台、盐都法院一举获得了6项表彰,而个别基层法院各项工作靠后,仅获一项单项奖,在表彰会现场受到了极大地触动。
一把尺子量长短、一个标准评优劣,避免了靠印象打分、以偏概全等弊端。使中院对各基层法院、各业务条线、各部门和各干警工作业绩的评价结果更加客观、更加全面、更加真实。2008年,该院在对基层法院工作综合考核中,4个基层法院分获前四名,考核结果既与市中院和地方党委平时掌握的情况相吻合,也与人民群众的评价相一致,基层法院的领导和同志们异口同声地说:“中院运用标准化方式考核产生的结果,我们心服口服。”
考评表彰,一把尺子,为更多的有作为、有潜质的年轻人,提供了难得的发展空间。据统计:近年来该院新提升的中层干部都是审判、管理工作中的佼佼者,他们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普遍受到尊敬。干警们感悟:如今想进步必须真刀真枪地干,靠其他“功夫”根本没“门”。(作者:王成玉 许成华)
200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