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执结 强化服务 穷尽措施 注重和解

宜兴执行救企业四管齐下

作者:万林初

    本报讯  近年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保民生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使一件件、一批批骨头案钉子案变成了和谐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去年以来,该院执结群体性工资纠纷案件15批,涉及申请人436人,结案标的额430余万元。

    为有效执结这些涉民生案件,该院执行局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提前介入,限期执结。民生案件标的额不一定大,但有的要靠执行款维持生机。为此,该局不按立案先后排序执行,而是立即执、一执到底。如该院执行局在执行宜兴某化纤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了解到该公司拖欠125名职工200多万元工资款未付,部分职工滞留宜兴讨薪,便通过与有关法庭联系,及时为该公司执行到位200多万元的债权,并及时进行了统一兑付,消除了社会隐患。为尽量缩短办案周期,该局将民生案件的执行期限原则上设定为一个月,并在车辆、警力等各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努力使民生案件及早得到执结。二是释明规定,强化服务。民生案件的申请人大多比较困难,一般因经济原因,不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作为委托代理人,他们主动提供执行线索的能力相对较差。为了减弱这些不利因素给申请人带来的影响,帮助申请人公正高效维权,该院执行局承办人都会积极向申请人释明法律规定,及时告知执行情况。如朱某与杨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申请人不懂法,三天两头跑法院问情况,承办人一方面劝说申请人不要经常来院,另一方面耐心向其说明法律规定。执行到款项后,在第一时间告知了申请人,并及时进行了交付。三是穷尽措施,加大力度。充分运用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罚款、拘留、公开曝光等执行制裁措施促其履行,能够追加被执行人的尽量追加,想方设法调查财产线索,通过查动产和不动资产、查银行存款、查是否抽逃注册资金,以及执行110”等一切可能的渠道,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增加拒不履行义务当事人的违法成本,想方设法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和到位率,全力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搞好协调,注重和解。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一些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的偿债能力非常有限,如果动辄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势必将这些企业逼入绝境。企业倒了,工人的工资更难执行。为保住这类企业的发展后劲,增加劳动者的就业机会,该局坚持协调在先,尽可能通过和解、分期分批履行等灵活地执行方法解决纠纷。如宜兴某地基公司拖欠46名工人66万元工资款,该局考虑到企业的偿付能力有限,先敦促地基公司积极筹款,在春节前兑付了部分工资,同时积极做好欠薪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给予了地基公司6个月的宽限期,从而使该公司渡过了资金难关,也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取得了双赢。 

 

2009、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