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科学发展重在亲民便民

千人评议宜兴法院排名在前

 

  宜兴市人民法院是江苏省法院系统的老先进,也是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的基层法院之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之初,宜兴法院党委就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更新思路,把亲民便民各项举措落实到了创新审判工作实践的过程中。

  2008年,该院办结的各类案件达13598件,在一线法官仅有88人,案多人少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仅为30.5天,其中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62.8%,此外,宜兴法院还在近3年中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了80多起涉及拆迁、土地征用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今年预计案件将达到1.8万件,基层法院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异常艰巨,但基层法院立足于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不能动摇。宜兴市人民法院院长裴全华说,如果放松审判管理,举例说,1.8万件中有10%的案件结不了,压下来就有1800件。1800件未结案件中再有10%,经过努力还是不能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那么这180件案件对法院的压力、对地方稳定的压力就很大了。

  老百姓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意识提高的同时,对法院公正司法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但社会矛盾和纠纷有着天然的复杂性,案件的事实也千差万别,并不是所有的矛盾法院都可以“摆平”,再加上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日趋增多,对基层法院、对一线办案法官都是严峻的挑战。裴全华说,认识到面临的压力,就要认识到基层法院坚持科学发展、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重要性。

  宜兴法院为此建立的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则在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

  在固有的审判模式下,法官收案的时间、开庭和调解判决的时间都按照“先来后到”的老顺序处置案件,没有“轻重缓急”之分,一些案件在最佳的时间机遇面前被拖延,造成了证据灭失、财产被藏匿转移,“赢了官司输了钱”,当事人难免有怨言。这些矛盾引起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此,他们首先在内设机构上进行了调整,单独成立了简易案件审判庭,并在下设法庭成立了速裁小组,开展了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速调速裁的新模式。与之相配套的程序也相应“从简”,还建立了调解程序前置以及18天未结案件可转入普通程序等一系列配套规定。

  “我们还在全省第一个设立了‘交通法庭’,为交警部门行政调解不成、愿意选择在法院‘速裁’的当事人提供了一个便捷的法律服务平台。其中要求承办法官主动到交警部门、医院、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并在诉讼保全上减少环节,优先办理。”

  裴全华说,法官要随时想到受害人或许今天就在医院等着钱做手术,能在今天解决的,绝不拖延到明天。据介绍,速裁机制实行前,宜兴法院民事案件平均结案周期是60多天,如今缩短了近一半。在交通速裁法庭,去年303件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间仅为5天,调解率达到了86%,其中82.6%的案件当场兑付。

  裴全华介绍说,近6年,宜兴市每年召开的人代会上没有反映和批评法院工作的,去年的千人评议机关活动中,在59个被评议部门中,法院排在第12位。

  据悉,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完善司法保障机制,宜兴法院出台了依法服务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的10条意见,主要针对当前与企业最密切相关的财产保全、大案要案报告、群体性案件预警、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合同类纠纷审理、劳动争议、司法救助等多方面的问题及操作规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还建立了应对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停产、企业主撤资外逃案件的应急审理机制、群体性纠纷预警机制,防止因群体性纠纷处置不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去年以来,法院共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8次。还先后派出100多名法官,通过开展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听取意见、案件回访等方式,对全市70余家不同性质的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走访调研和法律服务,同时精心挑选了20名优秀法官与全市20家重点企业定期挂钩,为企业抵御金融危机的冲击筑起了“防火墙”。(本报记者 丁国锋)

 

200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