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推广无锡“破产重整”经验
作者:转载《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09-07-14 浏览次数:2435
我省法院推广无锡“破产重整”经验
本报讯 无锡中院今年对两家濒临破产企业运用破产重整制度,使其重获生机,实现“留住企业、安定员工、保障债权”的“三赢”局面。近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作出批示,要求全省法院推广无锡法院“破产重整”经验。省高院院长公丕祥要求研究典型案例,扎实推进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全力服务“三保”。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不少企业遇到发展困难,企业破产案件也随之增加。根据《企业破产法》,无锡中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启动司法重整程序。无锡市德发印染有限公司司法重整案,涉及职工400余人,所有债权日前均已清偿;长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重整案,通过重整计划,企业目前恢复生产。这两起司法重整案均成功避免了破产清算对企业和社会造成的震荡。(诸佳英 沈峥嵘)
2009、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