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法院能动司法服务大局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09-04 浏览次数:2236
想大事献大计应对危机干实事求实效积极作为
江苏各级法院能动司法服务大局
本报南京
据介绍,在去年国际金融危机中,江苏法院能动司法显现了特殊的功效与借鉴的摹本作用。江苏法院开展调查研究,增强能动司法的前瞻性。从江苏高院到各地200多个人民法庭,通过对个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的研判,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
各地法院针对金融危机引发的典型矛盾纠纷,共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方面提交调研报告232份,发出司法建议422份。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江苏法院坚持适度弹性,不简单套用法律条文,重视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强调法律与情理的互动,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避免刚性裁判带来的负面影响。江苏法院坚持司法适度干预与司法适度参与,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各地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能动干预,切实承担起司法的社会责任。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认真学习贯彻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提高广大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在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坚定表示,第一要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的理念。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王胜俊院长关于能动司法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重要论述,切实把能动司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规律和基本理念,始终不渝地自觉坚持、认真践行;第二要准确把握能动司法的内涵,坚决克服纯粹业务观的错误倾向,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要坚持服务性司法,主动回应司法需求,要坚持高效性司法;第三要认真践行能动司法的要求,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把服务作为能动司法关键的关键、核心的核心,在服务上做文章,在服务上下工夫;第四要努力提高能动司法的能力,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作为深入推进能动司法的关键所在,要着力突出法院领导干部的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决策、管理、协调、服务的水平,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王明新 娄银生)
2009、9、4